康寧郡社區公告
2003/1/16

• 我們是住在一個群居的社區,要讓所住的社區有品質、更方便,是需要靠大家來共同努力與維持。在享受便利的同時(如搭乘電梯、收垃圾、電梯保養、清洗水塔),也應負擔該盡之義務,這是大部分住戶的共識。很遺憾的,少部分的住戶卻無此共識,只願意享受便利,卻不願付出。(在教育您小孩的同時是否該注意身教的重要性?)
• 依據住戶會議決議,未交管理費者將公佈其姓名,以下為缺交者姓名:(如果仍舊不願意盡義務,是否也該放棄您的便利性?—不搭電梯、不倒垃圾等)

4N4F 張天虹  $ 24000

6N4F 杭永明  $ 12000

10N1F 余榮光 $ 6000

 
康寧郡社區管理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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