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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梯間當雜物間 罰款4萬起跳

中國時報 2010-01-25  陳俊雄、李忠一/連線報導

  不少民眾家中空間不足,將鞋櫃、置物櫃堆放在樓梯間,此舉可能遭裁罰!北縣工務局表示,去年有數件民眾遭罰四萬元的前例,目前正查察部分大樓使用狀況;宜蘭縣政府也表示,曾裁罰堆積雜物太誇張者,裁罰金額在四至廿萬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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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同意進樓梯間,犯侵入住宅罪
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/新北報導〕未經同意進入他人屋內,會觸犯「侵入住宅罪」眾所皆知,但未進屋內,只在樓梯間等公共空間滯留也會觸法,民眾應當心!
 

張姓男子等三人前往新北市蘆洲一棟公寓找人,他們利用住戶打開一樓鐵門返家時尾隨進入,循樓梯上樓,未料按錯門鈴,按到當時擔任新北市刑大小隊長邱昱聞的住所,邱要他們離開,三人不理會,邱憤而提告;板橋地院將三男各判拘役三十至五十日,上訴也被駁回,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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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未來若遇近鄰噪音擾人,可透過大樓管委會經住戶同意訂定規範並向各縣市府核備後,即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促請各縣市政府工務部門前往查察開罰,最高可罰新台幣1.5萬元。

 

      過去民眾若遇到近鄰產生噪音擾人安寧,雖可依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報請警察局處理,但難免勞師動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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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2011-06-07

 

  • 新聞速報【中廣新聞/彭清仁】

 住在公寓大樓養狗要注意了!一名陳姓屋主養狗,但狗每天半夜抓地板,吵得樓下一家四口無法入眠,甚至精神耗弱而就醫。受害人憤而提告,並提出求償一百萬元的精神撫慰金。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,法官認為的確有證據顯示狗每天半夜製造噪音,因而裁定被告應賠償樓下卅萬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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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愈來愈普及,公寓大樓的頂樓平台常見基地台「插旗林立」情景;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作出判決指出,公寓大樓的屋頂平台歸全體住戶共有,電信公司若要設立基地台,必須取得全體住戶的同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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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有惡鄰有辦法 法院可強制執行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蔡佩芳/台北報導】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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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問:》
我的住家被民眾陳情髒亂,請問「髒亂」之定義為何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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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問:》
有人將該戶公寓充作狗舍(屋主自己並不住在現址),且又於頂樓另行加蓋飼養為數眾多之狗隻,每到夜晚群狗吠叫不絕,長期以來均無法安心入睡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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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安全

一、 住宅防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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